黄袍山移风易俗、倡树文明新风公约

时间:2020-10-09来源: 本站原创作者: 李道远



    通城民风淳朴,热情好客,崇尚礼仪。在长期历史发展中,全县人民创造了其独特的文化和风俗,成为通城特有的风俗文化。然而,近年来,我县的民风民俗渐渐异化变味,滋生出升学、入伍、小孩12岁、成人36岁等名目繁多的酒宴,比档次、比阔气、过度迷信等不良习气,形成了铺张浪费,影响了人们的正常工作生活,加重了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,破坏了社会风气、损害通城人民的文明形象,影响通城的发展与进步。
    湖北黄袍山绿色产品有限公司作为通城知名企业,也是通城民俗文化宣传的窗口,有责任、有义务移风易俗、倡树文明新风。为此,公司党委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有关精神,决定在公司推行移风易俗,倡树文明新风工作,并就此工作制订如下文明公约。
一、破除巧立名目、请客收礼。
1.黄袍山公司员工内部允许宴请的喜事项目:本人结婚、生育第一个小孩、女儿出嫁、儿子结婚;本人乔迁;父母病丧。
2.坚决抵制小孩周岁、10岁(12岁)、升学、入伍、成人36岁、60岁、70岁等事项广邀领导与同事的不良现象,但不反对邀请直系亲属及近邻与好友。
二、破除重金豪礼,提倡感情交流。
1.婚事不强求彩礼。坚决抵制索要高额彩礼聘金,要求买房、买车,珠宝首饰等陋习,推行不要彩礼聘金,不求新房新车,不配订婚戒子以外的首饰等,倡导自立自强、同甘共苦的婚恋观念。
2.喜事不攀比礼金。凡宴请的喜事,员工礼金往来一律不超过100元。由公司统一组织自愿参与。
三、破除攀比炫耀,提倡喜事文明简办。
1.坚决抵制豪华婚礼仪式,豪车成串迎亲,鞭炮齐鸣欢庆等陋习,推行集体婚礼、旅游结婚等简俭朴素有意义的婚礼仪式。
2.坚决抵制吹奏鼓乐、上街游行、燃放烟花爆竹的丧葬扰民,大操大办,提倡丧事从简,举行遗体告别、追悼会、亲朋静坐默哀、播放哀曲等简朴隆重的悼念仪式,且丧事操办仪式不能超过3天。
3.坚决抵制相互攀比、挥霍浪费办喜宴。公司员工操办的喜宴,做到不讲排场、不比阔气,提倡节俭操办、“光盘行动”, 文明用餐,每次宴席一般不超过10桌。
四、破除不良习俗,提倡喜事新办。
1.破除低俗乱闹新房。坚决抵制要求公公背媳妇、戴高帽、挂铁爬,对新娘、伴娘动手揩油、起哄吵闹等陋习,推行喝茶聊天叙旧、表演文艺节目等文明有序、遵德守礼的祝贺行为。
2.破除公共场所办丧、噪音扰民。坚持抵制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等丧事扰民行为,推行在殡仪馆、公共堂屋等指定场所的集中办丧。
3.破除喜事大操大办,提倡文明简朴。坚决抵制聘请乐队戏班,燃放烟花炮竹庆寿庆生,强势劝众喝酒,大操大闹。
五、公共约束事项。
1.公司员工本人宴请的红白喜事,党员的须向党委办公室备案,非党员员工须向行政部备案。
2.禁止在公司公共工作交流平台发贴、公共场所装贴请贴请客。
六、监督执行。
1.成立移风易俗、倡树文明新风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长:党委书记,副组长:党委纪委书记、行政部长。
成员:各党支部书记、各部门负责人、工青妇负责人。
2.成立执行小组。
执行组长:党委纪委书记、副组长:行政部长。
3.监督与考核。
    公司党委号召全体党员要带头遵守此公约,党委与行政部将此公约作为一项评优评模的考核指标,凡违犯此公约的党员一律不能评优评先、所在支部不评选先进单位,违犯此公司的员工一律不能评优评先、所在部门不评选先进单位。凡违犯此公约的员工,造成不良影响的,是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,是员工的给予行政处分。